國際交流
International Affairs

中國化學會自成立以來,不間斷地開展國際交流工作,加強與國際化學學術組織的聯系與合作,擴大中國化學學科在國際上的影響,促進國內外化學界的學術交流,人員往來,為使中國化學學科躋身國際先進行列而不懈努力。

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 (IUPAC)

發(fā)布時間:2018年03月16日 來源:中國化學會

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 (IUPAC)

 

一、組織概況

 

【通訊地址及網址】

秘書處地址:P.O. Box 13757, Research Triangle Park NC 27709-3757, USA

E-mail: secretariat@iupac.org

網址:http://www.iupac.org

 

【成立日期及成立過程】

1919年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簡稱IUPAC)成立于法國巴黎。法定永久地址和總部設在瑞士蘇黎世,依照瑞士法律登記注冊。

 

【宗旨和原則】

非政府、非營利、代表各國化學工作者組織的聯合會,其宗旨是促進會員國(Member Countries)化學家之間的持續(xù)合作;研究和推薦對純粹和應用化學的國際重要課題所需的規(guī)范、標準或法規(guī)匯編;與其他涉及化學本性有關課題的國際組織合作;對促進純粹和應用化學全部有關方面的發(fā)展做出貢獻。

在實現上述宗旨中尊重非政治歧視原則,維護各國化學工作者參加國際學術活動的權力,不得因種族、宗教或政治信仰而遭受歧視。

 

【工作語言、主要活動和出版物】

工作語言:英語

主要活動:每2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GA)和國際學術大會(Congress);每年還組織召開30多個國際會議。作為世界權威機構,IUPAC為全球化學界制定和維護一個共同的語言,例如化學命名、術語(包括元素周期表中新元素的命名)、標準化測量方法、原子量和許多其他重要評估數據。此外,IUPAC還開展了許多其他活動,例如技術報告的發(fā)布、期刊、書籍、數據庫和其他信息資源以促進科學研究、會議的開展和頒發(fā)獎勵。

出版物:Chemistry International(雙月刊),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月刊)

 

二、組織機構與運作

  

  【會員設置】

  各國僅可通過一個全國性的組織(國家化學理事會、化學會、科學院或是任意一種科技團體或機構)代表該國化學工作者參加IUPAC。

  設立國家會員組織(National Adhering Organization)、觀察員國家(Observer Country)、聯系會員(Associated Organization)、企業(yè)會員(Company Associate)和個人會員(Affiliate Member)等。

  【組織機構】

  最高權力機構為代表大會(GA),一般每2年舉行一次,選舉領導成員,開展IUPAC各專業(yè)機構的活動和會議。下設理事會(Council),由各國家會員代表團組成,與代表大會一道每2年舉行一次。依據理事會的原則,各代表團分別有各代表團分別有1-6個代表以及相應的投票權。該組織的官員為主席、副主席、前任主席、秘書長和司庫。

  理事會下設執(zhí)行局(Bureau)、執(zhí)行委員會(Executive Committee)、工作委員會(Committee)、專業(yè)委員會(Division)及其分會(Commission/Subcommittee)等機構。執(zhí)行局由IUPAC官員、專業(yè)委員會及其分會主席、以及被理事會選舉的至少10位委員組成,由執(zhí)行委員會(8人)分擔聯合會的主要任務和職責。兩屆大會期間執(zhí)行局代表理事會行使權力,其職責是:保證嚴格遵守會章,為理事會的選舉和會議擬訂程序,組織和實施IUPAC國際大會(International Congress),向理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該組織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作出決定等。

  執(zhí)行委員會協(xié)調各工作委員會,如CHEMRAWN、化學和工業(yè)、化學教育、出版物和化學信息學數據標準、評估、財務、跨部門綠色和可持續(xù)發(fā)展、跨部門命名和符號、項目等工作委員會。

執(zhí)行局還負責協(xié)調物理和生物物理化學、無機化學、有機和分子生物化學、高分子、分析化學、化學與環(huán)境、化學與人類健康、化學命名與結構表示等8個專業(yè)委員會。專業(yè)委員會下還設有37個分會和近10個為期4年的臨時分會。

 

三、與中國的關系

 

【參加組織經過】

  中國化學會1979年經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批準,由盧嘉錫同志帶隊參加第34屆會員代表大會,在IUPAC同意修改會章并解決臺灣會員名稱后正式參加,即中國化學會(Chinese Chemical Society)以國家會員身份參加;臺灣的學術團體以地方性學術團體(Chemical Society Located in Taipei, China)參加,兩個組織都列在中國的名單內。

  

  【參加組織以來活動簡況】

  中國化學會自參加IUPAC以來,派代表團參加歷屆會員大會和其他學術會議,并在華召開了十余次學術會議和工作會議。該組織有關官員曾多次訪華,1993年在北京召開了第34屆IUPAC學術大會。2005年在北京召開了第40屆IUPAC學術大會。

2015年中國化學會副理事長周其鳳院士當選IUPAC副主席(任期2016-2017年度),并于2018年正式履職主席(任期2018-201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