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國化學(xué)奧林匹克(決賽)省隊隊員選拔方式

發(fā)布時間:2024年08月09日 來源:中國化學(xué)會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代表隊的選拔應(yīng)該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工作應(yīng)在本省(級)化學(xué)會領(lǐng)導(dǎo)下進行,選拔的辦法、要求、程序等內(nèi)容應(yīng)該公開。參加省隊選拔的學(xué)生必須是獲得當(dāng)屆中國化學(xué)奧林匹克初賽一等獎的學(xué)生。

三種選拔辦法如下:

第一種,通過追加理論考試和化學(xué)實驗考試或者只追加實驗考試進行二次遴選,決定省代表隊組成。初賽成績占40%,本省選拔期間追加的理論考試成績占30%,實驗考試成績占30%。只追加實驗考試的,初賽成績占60%,實驗考試成績占40%。

第二種,采取只追加理論考試進行選拔的,按綜合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獲得參加決賽資格。綜合成績?yōu)?,初賽成績不少?0%,本省選拔期間追加的理論考試成績不高于40%。

第三種,按照學(xué)生的初賽成績依次由高至低獲得參加決賽資格。若有學(xué)生放棄,必須依次遞補,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和影響。

上述3種選拔方式,各省可以根據(jù)本省情況自行決定選擇三種辦法之一進行選拔,選擇后的選拔辦法報中國化學(xué)會競賽委員會備案,不得更改,并嚴(yán)格執(zhí)行。如需調(diào)整,應(yīng)在下一屆初賽之前提出調(diào)整。

2024年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選擇的省隊隊員選拔方式見下方列表。其中有個別的省,調(diào)整了省隊隊員選拔辦法;部分省又重新報備了選拔辦法;未進行調(diào)整和重新報備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仍執(zhí)行以往報備的選拔辦法。

序號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選拔方式

備注

1

安徽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

北京市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3

重慶市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4

福建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5

甘肅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6

廣東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7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8

貴州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9

海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0

河南省

第三種

2023年報備

11

河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2

黑龍江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3

湖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4

湖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5

吉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6

江蘇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7

江西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8

遼寧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19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23年報備

20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1

山東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2

山西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3

陜西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4

上海市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5

四川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6

天津市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7

西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21年報備

2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29

云南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30

浙江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

31

青海省

第三種

2024年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