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會1980年發(fā)布的“有機化學命名原則”對我國的有機化學的科研交流和名稱規(guī)范等諸多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30余年過去了,1980年版的“有機化學命名原則”已遠不能適應科研、生產(chǎn)中普遍使用的眾多有機化學物的命名需求。為此,在國家科學技術名詞委員會、中國化學會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支持和資助下,化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有機化學分委員會決定參考IUPAC有關命名的規(guī)定,對1980年版的“有機化學命名原則”進行修訂。
為集思廣益做好這一工作,修訂工作組擬采取邊修訂邊上網(wǎng),以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分批公告已起草的“有機化合物命名原則”(2010年版)。歡迎各界從事和關心有機化學的人士提供寶貴意見,以盡快高質量地完成這次修訂工作,對修訂工作的意見請發(fā)至信箱:
nomencl@sioc.ac.cn。
化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有機化合物命名原則”(2010年版)修訂工作組
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