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06日
中國化學會與阿克蘇諾貝爾(Alfred Nobel)公司共同設立“中國化學會-阿克蘇諾貝爾化學獎”。
根據(jù)本項獎勵條例的規(guī)定,我會于2011年6月30日起開始受理第二屆“中國化學會-阿克蘇諾貝爾化學獎”候選人的申請。
請本會理事、學科或專業(yè)委員會、各地方學會、團體會員單位,根據(jù)獎勵條例要求(條例見附件),推薦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作為第二屆“中國化學會-阿克蘇諾貝爾化學獎”候選人。
一、獎勵的范圍及標準
推薦范圍、標準以獎勵條例為準。該項獎勵將授予在上述科學領域成績斐然、頗有建樹,對經濟建設和科學事業(yè)做出一定貢獻的化學工作者。
二、推薦辦法
候選人須經過理事兩人以上共同推薦。其中每位理事只能參與推薦一名。每個學科或專業(yè)委員會、地方學會可以推薦2名,但被推薦人的研究領域不得重復。團體會員單位可以推薦1名。
三、 獎勵的評審與頒發(fā)
獎勵評審工作由中國化學會組成獨立的評審委員會主持,并遴選出獲獎者。經中國化學會和阿克蘇諾貝爾公司確認后,正式公布。
獎勵頒發(fā)儀式將安排于中國化學會第28屆學術年會期間(2012年4月,四川大學)。獲獎者應該在學術年會上宣讀其獲獎的成果報告。
獎勵的內容包括:獎勵證書和獎金(金額為每人10萬元人民幣)。
四、 提交申請材料要求
1. 被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中國化學會提交書面材料。其材料應列出本人的研究工作成果,其中突出的成就和貢獻應提供原始材料的復印件。本人工作需經所在單位確認,并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
2. 被推薦候選人提交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推薦書(包括英文介紹摘要)以及曾公開發(fā)表的原始論文或專利,候選材料需提供電子版本;
3. 推薦截止日期為2011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推薦材料請寄至中國化學會秘書處,電子版本材料請發(fā)至聯(lián)系人電子信箱;
4. 非中國化學會會員在成為候選人后請辦理入會手續(xù)。
聯(lián)系人:白溫路,電話:010-62564020, E-mail:wlbai@iccas.ac.cn;郵寄地址:北京市中關村北一街2號,中國化學會;郵編:1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