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年11月06日
各位代表:
中國化學會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將于2014年12月5-8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舉辦,正式會期2天。為保證會議的高效舉行和會議議程的有序推動,經(jīng)換屆工作委員會決議,現(xiàn)就設立理事單位和會費調整事宜書面征求十大代表意見。
一、設立理事單位
為更好地發(fā)揮學會科學共同體的屬性和服務于科技、服務于社會的基本職能,動員更廣泛的社會力量共同推動化學事業(yè),經(jīng)中國化學會第28屆理事會第四次常務理事會議研究通過,擬自中國化學會第29屆理事會起正式設立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是團體會員的高級類別,由化學及相關領域在學界或業(yè)界具較強實力、較高影響力和代表性的單位組成。理事單位應盡團體會員單位義務,享受團體會員單位權利,并每理事單位推薦1名理事候選人。
二、個人會員調整會費
作為非盈利的社團組織,會費是社會團體經(jīng)費來源的組成部分,是社會團體組織開展活動的經(jīng)濟基礎,同時繳納會費也是會員的義務。隨著物價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學會業(yè)務范圍的不斷擴大,原有會費標準已經(jīng)脫離社會經(jīng)濟水平和學會工作成本的實際。根據(jù)2003年民政部、財政部文件精神和我會《章程》的規(guī)定,建議對原有個人會員會費標準進行調整。
學會經(jīng)過大量的調研和反復研究,并參照有關學會費調整的標準,提出個人會員會費調整建議方案如下:
方案一:
普通會員和學生會員會費調整至100元/年。
方案二:
普通會員調整至200元/年;學生會員50元/年,保持不變。
三、意見表決
請各位代表于2014年11月17日前反饋書面表決表,將電子版意見表發(fā)送至中國化學會秘書處(zcc@iccas.ac.cn)。
四、聯(lián)系方式
中國化學會秘書處
聯(lián)系人:鄧春梅、張 燦
聯(lián)系電話:010-62625584, 010-62568157
電子郵箱:cmdeng@iccas.ac.cn, zcc@iccas.ac.cn
通訊地址:北京中關村北一街2號中國化學會(100190)
專此通知
中國化學會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