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化學(化工)學會/教研室、化學教育學科委員會委員:
化學基礎教育在促進化學科學可持續(xù)發(fā)展,培養(yǎng)化學科技和教育人才方面發(fā)揮著基礎的作用。為了表彰和激勵廣大中學化學教師獻身于我國化學基礎教育事業(yè),在程津培院士的倡議和捐贈下,中國化學會自2014年設立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以表彰在化學基礎教育教學方面做出成就的優(yōu)秀中學化學教師。2018年7月,南開大學周其林院士為此獎勵基金給予第二筆捐贈。迄今為止,共有50位教師獲此殊榮。
根據(jù)《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獎勵條例(試行)》,現(xiàn)就2021年度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候選人推薦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選人的條件、推薦辦法與名額
1. 請嚴格地按照《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獎勵條例》的要求,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的推薦工作。《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獎勵條例》請見附件1。
2. 被推薦的候選人必須是工作在中學化學教學第一線的現(xiàn)任在職的優(yōu)秀教師。被推薦的候選人應該是中國化學會會員。非會員在被推薦時,應辦理入會手續(xù)。
3. 2021年度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獎勵名額不超過十名。每個地方學會或教研室推薦的候選人不超過一名,僅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級的學會或教研室具有推薦資格,下級學會或教研室沒有推薦資格。此外,中國化學會化學教育學科委員會委員也可以聯(lián)名推薦,每三名委員可以聯(lián)名推薦候選人一名。同一候選人不可被兩個推薦單位或聯(lián)名委員重復推薦。
二、推薦材料與推薦時間
1. 被推薦的候選人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薦表和支撐材料,僅需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完整的電子版材料1份,不需要提交打印材料。推薦表見附件2,支撐材料見附件3,相關說明見兩份檔中的標注。推薦表、支撐材料和獎勵條例可以在中國化學會“學術獎勵”專欄(http://x52nu.cn/Awards/Home/)和中國化學會《化學教育》編輯部網(wǎng)站(http://www.hxjy.chemsoc.org.cn)下載。推薦表每年都會有修訂,請勿使用往年的推薦表。
2. 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全不予評審。
3. 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lián)系人以及材料接收人:潘辰境
電話:15010879892(發(fā)送材料后請短信告知)
郵箱:hxjywyh@163.com。
附件:1. 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獎勵條例
中國化學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