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和表彰在化學化工與材料領域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創(chuàng)新積極性,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產業(yè)發(fā)展,提升國家自有技術創(chuàng)新能力,山東京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博控股集團”)發(fā)起并設立“京博科技獎”,本獎項由中國化學會與京博控股集團聯合舉辦。
根據獎勵活動周期,2023年度啟動博士獎的評選,申報工作即日啟動,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現就2023年度博士獎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化學化工與材料京博優(yōu)秀博士獎:獎勵設置金獎、銀獎、銅獎,具體如下:
金獎:1-2篇,獎金50萬元/篇;
銀獎:5篇,獎金30萬元/篇;
銅獎:10篇,獎金10萬元/篇;
注:獲獎博士的導師和博士生按6:4的比例分配獎金。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黨,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倫理規(guī)范,遵守職業(yè)道德,具有求實創(chuàng)新、團結協作精神,并在化學化工與材料領域科學技術學習、研究和實踐中做出重要貢獻。
2.專業(yè)研究領域涉及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或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前沿的基礎類專業(yè)和工程類專業(yè),有重要理論價值或重大應用前景。研究的項目/課題產生了一定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3. 研究專業(yè)領域為基礎類專業(yè)的博士征集范圍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獲得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及相關學科中國籍博士學位證的博士。研究專業(yè)為工程類專業(yè)的博士征集范圍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獲得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及相關學科中國籍博士學位證的博士,研究的項目/課題已經取得了一定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時間參考學位證落款時間)
三、申報方式
博士獎由博士本人申請,本人導師推薦,并經所在就讀單位或工作單位同意。每位導師可推薦1位博士。
四、材料報送
1. 2023年7月31日前報送電子版材料
登錄京博科技獎(https://www.jingbokejijiang.com/)或中國化學會(http://x52nu.cn/)官方網站,進入京博科技獎-化學化工與材料京博優(yōu)秀博士獎申報與推薦系統(tǒng),申報人和推薦導師在線完成獎勵申報及推薦工作。申報與推薦系統(tǒng)將于5月8日開放使用。申報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照要求在線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申報人提交獎勵材料后,系統(tǒng)將自動向其本人博士導師發(fā)送推薦意見邀請函,導師根據邀請函提示于2023年8月8日前在線完成推薦意見。
2. 2023年8月8日前報送紙質版材料
申報人在線完成申請后,下載并打印《申報表》,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豎向左側裝訂,一式一份(原件),申報人本人簽字及就讀單位蓋章后,于2023年8月8日前寄送至京博科技獎秘書處。
請申報人確保紙版材料內容與網絡提交信息一致,可做格式修改,不可做內容變動。申請材料一般不退,請自留底稿。
申報人個人提交獎勵申報,推薦導師提供推薦意見,并得到(就讀/工作)單位同意,視為有效候選人。
3、需要提供的申報材料包括如下內容:
1)2023年度化學化工與材料京博優(yōu)秀博士獎申報表
2)個人學術成績陳述。限 1500 字以內,所述內容不體現本人姓名及導師姓名。內容包括:
i博士就讀以來,研究工作內容及所取得成績,開展工作的意義、特色和取得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性成果;
ii個人或同行評述,對所開展工作在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方面做產生的貢獻。
3)其他支撐性材料,包括如下:
i博士畢業(yè)證,博士學位證;
ii博士授予照片或免冠照片;
iii科研項目、發(fā)表文章、授權專利、獲獎情況等附件材料;
iv博士論文全文
上述支撐性材料需提交兩版:原文件完整版;隱藏導師及本人姓名版。
五、聯系方式
京博科技獎秘書處
聯系人:潘小燕、董文姣
電話:0543-2515936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致泰廣場B座22樓
郵編:256500
本次獎勵申報、評審等工作不向提名人、申報人和推薦人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 1.《京博科技獎條例》
2.《2023年度化學化工與材料京博優(yōu)秀博士獎申報表》樣表
中國化學會
山東京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